碧桂園物業服務案例
物業管理在現代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對其進社區的意義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有利于物業管理健康有序發展,為城市安全和諧生活保駕護航。可是,最近的碧桂園物業案例你聽說過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提供的詳細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碧桂園物業服務案例
近日碧桂園物業起訴5名拖欠物業費業主,原因有交房入住后因對物業服務沒有達到其諸多要求、墻體因重做防水滲漏等,對此,很是不滿,認為小區物業不盡責、服務不到位、解決問題不到位,于是其中最早自2014年起便拒交物業費,拖欠物業費高達上萬元,物業公司多次催討無果,便將傅某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最終支持了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傅某支付所欠物業費及違約金。
業主敗訴原因:
1、業主分不清楚和物業公司之間的責任、權利
由于業主不清楚自身和物業服務企業的責、權、利關系,不管出了什么問題,都要求物業公司解決。實際上,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的只是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護和管理;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綠化、公共秩序的維護和管理;物業裝修裝飾管理;物業公共區域安全、消防、路燈協助管理等等。而業主卻將物業服務企業當作一個框,什么都想往里裝,暖氣不熱、車被刮了、家里管道堵塞了、鄰里吵架了……都要求物業公司解決,而物業公司沒有這些義務職責。一旦物業公司拒絕或沒有能力解決,就會引起業主的不滿,很多業主就會通過拒交物業費來維護這些不屬于他們的權利。而物業公司只要完成以上屬于其服務范圍的服務,業主就得交物業費,法院判決業主是否應該交物業費的依據就是根據物業公司服務范圍而來,并不以業主的主觀意識而來。
2、業主法律意識淡薄
物業公司因收不到足夠的物業費,只能“僅錢吃面”,降低服務標準,這樣交了物業費的業主會覺得“物業光收錢不好好干活”,而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會覺得“這個物業確實不好,不交就對了。”這樣交費的人越來越少,物業公司維持也越來越困難,一旦形成惡性循環,物業服務企業撤出甚至突然消失也就不奇怪了。而物業公司撤出并不意味著拒交的物業費就一了百了了,很多物業公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對其服務期間所拒交物業費的業主進行起訴,凡是被起訴的業主,必然和已經交物業費的業主之間形成對立,造成舉證困難,而其主觀意識里認為物業公司該承擔的責任,大多又不在物業服務的范圍之內,反而造成其被動,也必然導致其敗訴的局面。
提示:因拒交物業費被起訴業主會進入“失信者黑名單”聯網銀行征信系統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開通“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統一對外公布“失信者黑名單”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從而對失信被執行人的生產經營及日常生活產生實實在在的不利影響,迫使其為消除影響而主動履行義務。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征信機構等有關單位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由受通報單位加以運用。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目前已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就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等相關工作達成了一致,由這些金融機構在貸款和發放信用卡等事項上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相應的控制和限制措施。
如因拒交或不交物業費被起訴,進入失信者黑名單聯網銀行征信系統,因小失大,對個人及其家庭在經濟活動中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是長久的,也是終身不可消除的一種失信行為,是值得每個社會成員重視的,所以業主應履行物業費交納義務,反之業主不僅仍需交納物業費,甚至還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故請廣大業主們按時交納物業費!
碧桂園物業服務案例
上一篇:案例分析——物業糾紛
下一篇:物業有哪些常用的英語

